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校人字〔2015〕15号《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和方便我校教师职称评审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办理,本学期我校教师职称评审科研项目证明材料采取集中办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二、日程安排
次序 |
时 间 |
单 位 |
1 |
5月18日下午 |
经济管理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2 |
5月19日 |
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5月20日 |
文学院、音乐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 |
4 |
5月21日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政治学院、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机关等 |
5 |
5月22日 |
补差补缺 |
三、相关要求
1、请申办职称评审科研项目材料的教师自行准备项目批文复印件(科研处网上下载中心有部分往年项目批文)、项目申报书(原始电子版印制)。若材料遗失或找不到,教师可到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查找。若秘书也不能提供,可先在科研秘书处登记汇总,由科研秘书统一到科研处办理。
2、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教师的项目批文复印件、项目申报书的课题参与人及次序的真实性,在材料空白处写明“已审核材料真实”字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材料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科研处集中办理科研项目审核盖章,原则上不接受教师个人办理。
四、联系电话
学科建设办公室 5910120
社会科学管理科 5910117
自然科学管理科 5910119
科技服务部 5910998
科研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