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地球科学部2024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位及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 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 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会议培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科学传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战略研究类”项目资助强度根据研究所覆盖的地球科学领域及其下属一级、二级申请代码自行拟订,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项。
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3. “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和主讲教师。
4. “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核心成员或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以上信息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5. “战略研究类”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6. 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科研处受理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
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2507.htm
联系人:张文君
电 话:5910119
Email:asdkyc@126.com
科研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