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5〕92号)文件项关规定,“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编制项目资金决算”。为了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我校本年内结题(项目执行期截止日在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资助项目均应按要求逐一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决算表)。项目资金决算表分为定额补助式决算表和成本补偿式决算表,我校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该填报定额补助式决算表。
2.今年是《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资金决算编报工作。
3. 各位项目负责人填报经费的使用截止时间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以后项目使用的经费不能统计到项目使用经费中。
4.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经费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全面客观反映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5.2014年及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在进行决算编报时,需要对新旧开支科目进行衔接。请项目负责人将原财务科目中除了管理费以外,均应该衔接对应到新的科目;具体的项目资金决算表表格及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6.项目资金决算表是项目结题报告的一部分,具体的填报方式、截止时间、纸质材料报送等要求,按照《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5〕91号)及学校有关通知的有关内容执行。
科研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