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5〕2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底到期的校级自然科学项目进行集中办理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5年底到期的校级自然科学项目(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
1、《安徽师范大学自然科学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安徽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三、工作要求
1、本次项目结项工作由各学院、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结项材料由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将及时公布结项情况。
2、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结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级科研项目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报送时间:2016年5月30日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士武,5910679
汪小丽,5910119
asdkyc@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5年底到期的校级自然科学科研项目一览表.docx
科研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