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转发《关于下达对2015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部分应结题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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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基秘〔2016248

各有关依托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目主管单位的建议,经研究,同意“基于离子注入的丝氨酸羟甲基转移酶体外进化及手性催化研究”等43个项目延期1年。各项目计划任务不变,参加2016年度结题评审,不得再延期。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项目单位建议,经研究,终止“基于二氧化钒纳米线相变特性的微/纳米材料导热系数测量研究”等3个项目,撤销“基于重排序的多方(半)量子秘密分享协议研究”等3个项目。请项目单位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经费清理等工作,并将项目经费使用决算于631日前送科技厅基础奖励处。

 

附件:

 1.2015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延期项目表.doc

 2.2015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终止项目表.doc

 3.2015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撤销项目表.doc

 4.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安徽省科技厅 

2016612

 

添加者:汪小丽  添加日期:2016-06-22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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