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基秘〔2016〕248号
各有关依托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目主管单位的建议,经研究,同意“基于离子注入的丝氨酸羟甲基转移酶体外进化及手性催化研究”等43个项目延期1年。各项目计划任务不变,参加2016年度结题评审,不得再延期。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项目单位建议,经研究,终止“基于二氧化钒纳米线相变特性的微/纳米材料导热系数测量研究”等3个项目,撤销“基于重排序的多方(半)量子秘密分享协议研究”等3个项目。请项目单位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经费清理等工作,并将项目经费使用决算于6月31日前送科技厅基础奖励处。
附件:
安徽省科技厅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