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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通知: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双碳”专项项目(二) ——“工程与材料领域低碳科学基础研究”项目指南

编辑:张文君 预审:许新胜 终审:徐彬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了“双碳”专项项目(二)——“工程与材料领域低碳科学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具体通知如下。

为推动面向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基础研究,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双碳”基础研究指导纲要》,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设立“双碳”专项项目(二)——“工程与材料领域低碳科学基础研究”,针对低碳建筑材料制备、绿色低碳生物基材料制备、冶金流程低碳化、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低碳输运、城市减污降碳、CO2利用和封存等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以基础研究创新和技术突破,支撑“双碳”战略目标实现。

一、资助方向及科学目标

多元低钙胶凝材料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202

大宗固废制备低碳水泥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202)。

低碳高性能渣土基骨料混凝土设计理论与方法(申请代码

1选择E0805)。

基于低碳建筑目标的混凝土材料-结构一体化设计理论与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E0805)。

绿色低碳生物基可降解橡胶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1305)。

铝冶金新方法及节能提效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412)。

聚光太阳能全光谱光-热-储协同利用(申请代码1选择E0607)。

LNG管网综合输送与“冷能”利用(申请代码1选择E1202)。

城市多介质碳污协同减控关键技术原理(申请代码1选择E1008)。

页岩油储层CO2利用与地质封存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402)。

二、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11日-20261231日”,计划资助10-12项,平均资助强度200万元/项。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本专项申请提交时间为20231210-1216:00,科研处受理时间截止1211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


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824.htm


联系人:张文君    李双双

Email: asdkyc@126.com

联系电话:59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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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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