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部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关于推(自)荐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专家库专家的函》(社会事业中心休函〔2017〕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农业部相关专家推(自)荐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相关专家填写《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专家库专家登记表》。
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23日(周五)前将《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专家库专家登记表》word版(电子版)汇总后统一发送至asdkyc@126.com。
联系人:汪小丽,联系电话:5910119
科研处
2017年6月20日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社会事业中心休函〔2017〕63号
关于推(自)荐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专家库专家的函
各省级休闲农业工作牵头单位,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休闲农业工作牵头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适应我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业内专家技术人员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作用,不断加强行业标准规范编制和理论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专家库”,并公开遴选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自)荐原则
组建专家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和全面覆盖相关学科的要求进行。
二、推(自)荐范围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关的管理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和管理人员。工作领域可包括农业、旅游、经济、管理、营销、生态、环境、景观、规划、策划、民俗、文化、创意、财会等。
三、推(自)荐条件
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三农”的思想意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推荐或自荐:
1. 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
2. 在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开展相关研究工作3年以上;
3. 担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学会)、园区管委会、产业联盟、规划咨询等机构的负责人或高层管理人员,或担任中层以上职务超过3年;
4. 成功创建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园区)的董事长、总经理;
5. 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管理工作6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者。
四、专家职责
1. 为我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理论研究、政策创设、标准制定、人才培养、项目评审、企业咨询等提供参谋和支持;
2. 承担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的考察验收工作;
3. 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和高级研修班授课;
4. 每年为《休闲农业与美丽乡村》杂志(国内统一刊号:CN10-1243/F)提供不少于2篇选题新颖、观点明晰、内容可靠的原创文章,杂志将优先遴选刊发。(投稿信箱xxnyc@163.com;xxnyc@agri.gov.cn);
5. 参与休闲农业的国内、国际交流活动。
五、推(自)荐程序
1. 推荐专家由各单位进行组织,被推荐的专家填写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专家库专家登记表(见附件),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
2. 自荐专家填写专家登记表(不需盖公章),同上报送;
3. 经遴选后,专家库名单将在中国休闲农业网(www.crr.gov.cn)公布,并颁发聘书。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休闲农业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008室
联 系 人:张慧媛
邮 编:100122
联系电话:010-59199667
中国旅游协会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