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安徽水利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设立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协议书》和《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以下简称“办法”),安徽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相关要求,提出项目申请后计入限项。
2.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相关要求,提出项目申请后计入限项。
3.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的申请人,不再支持立项。
三、时间要求
1.请申请人7月25日后注册并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应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项目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11日前完成系统填写和提交。经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A3打印中缝装订),于2023年8月16日前交至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文典楼主楼A421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910119 ,联系人:张文君 李双双
项目指南联系电话:0551-62659625、65318337
信息系统咨询电话:400-161-6289、0551-62654951
附件:1. 水科学联合基金2023年度项目指南
2. 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申报书(模板)
3.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
安徽师范大学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