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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编辑:张文君 预审:许新胜 终审:徐彬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JPI UE)根据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将共同资助中欧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中欧科学家在相关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参与本次合作的欧洲国家有比利时、丹麦、法国、荷兰、波兰、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和瑞典。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2年度合作的资助领域包括:

  1. Sustainable Urban Logistics(申请代码1须选择G0102G0109G0116 G0117

  2. Climate-neutral Mobility(申请代码1须选择G0102G0116

  以上2个领域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英文指南2.3。本项目为跨学科研究项目,鼓励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51日至2026430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中方团队至少含2个研究单位,最多含3个研究单位,由中方申请人负责协调。欧方团队至少含2个不同欧洲参与国的研究机构,由欧方申请人负责协调。

  (三)中欧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分为预申请和正式申请2个申请阶段。在预申请阶段,中欧双方申请人须共同撰写英文预申请书(请见附件2)、并由欧方申请人在罗马尼亚高等教育、研发与创新资助执行局(UEFISCDI)信息系统UDiManagerwww.uefiscdi-direct.ro)中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41214时(欧洲中部时间)只有通过预申请评审才能提交正式申请。在正式申请阶段,中欧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欧方提交申请书,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正式申请相关要求如下:

  中方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PI_UE(中欧),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须上传欧方合作者向UEFISCDI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作为附件材料。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未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91日。


详情请见基金委网站: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3621.htm


联系人及电话:张文君   李双双      0553-5910119

asdkyc@126.com


   附件:1. 英文项目指南

       2. 英文预申请书撰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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