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及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特别提醒:项目经费决算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决算表填写注意事项:
(1)“结余数”列不能为负,业务费和劳务费可自行调剂。需要申请经费预算调剂的项目申请人请于2022年1月17日前完成学院和科研处审核,并将预算调整审批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2)借款未冲销金额不能列入支出数;
(3)如有合作单位,需提供合作单位盖章后的经费支出明细和决算报表。
决算表审核要求:
(1)审核时间:2022年1月10日-17日;
(2)提交预算审核材料:汇总后的经费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和项目经费支出明细;
(3)项目负责人请于1月17日前完成经费决算表和项目支出明细的审核并加盖财务处公章,并将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经费支出明细复印件和决算说明书一并交至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办公室(226室)。
(三)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填报经费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22年1月23日前一并在线提交;经费支出决算须经学校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系统中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两份)于2021年2月25日前签字并盖好财务章后交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四)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六)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项目进展报告提交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跟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文君 李双双 5910119
科研处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