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6〕14号)、《安徽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发放细则(试行)》(校科字〔2016〕13号),现就2017年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审核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发放对象
2017年度办理并通过结题且设有间接费用的纵向科研项目。
二、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向所在学院提交绩效发放申请,并附项目立项合同、结题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会议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审核通过,公开无异议后报科研处。
(三)学校审查。科研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年终集中发放项目绩效。
三、材料报送
2017年12月4日前,各学院、有关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绩效发放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相关科室。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 项目绩效须在科研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按照“重贡献、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分配。发放对象为参与项目研究并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学院审核。
2.具体发放标准,按照《安徽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 安徽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doc
2. 安徽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发放方案表.doc
科研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