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科专业建设“十一五”规划 》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首批校级优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评选工作。现就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校级优秀创新团队建设目标是为争取省部级创新团队奠定基础,加速培养和汇聚优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大力提升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二、各学院必须进一步整合现有的科研队伍,凝炼研究方向,将优势特色突出的、发展潜力大的科研团队推荐申报校级优秀创新团队。凡已被评选确定为省、厅级科研创新团队的,不再参加校级优秀创新团队的申报评选。
三、为突出校级优秀创新团队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并考虑财力可能,保证对校级优秀创新团队建设的投入,本次校级优秀创新团队的评选总数拟控制在7个以内,各学院申报数不超过1个 。
四、本次校级优秀创新团队的评选原则、条件、程序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暂行办法》(校科字[2006] 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校级优秀创新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下旬,布置申报工作;
(二)12月20日之前,各学院将推荐的校级优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表一式五份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12月26日之前,科研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并负责将申报材料送外校专家初审;
(四) 12月下旬,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专家意见进行终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正式公布获资助的校级优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名单。
六 、本次校级优秀创新团队按每申报一个交纳500元的评审费(含外审专家评审费)。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桂云,联系电话:0553-5910120。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创新团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