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徽师范大学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和《安徽师范大学学科专业建设“十一五”规划 》,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实际,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评选工作,遴选一批综合水平较高、特色明显、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科,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为申报省级重点学科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现就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为争取第三批省级重点学科奠定基础,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以带动整个学科群和相关研究领域的发展,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
二、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必须按现有的二级学科申报。凡已被评选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的,不再参加此次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评选。
三、为突出校级重点学科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并考虑财力可能,保证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投入,本次校级重点学科的评选总数拟控制在10个左右,各学院限报1个。
四、校级重点学科的评选原则、条件、程序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安徽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06]6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06]7号)执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推荐工作,尤其要注重对申报重点学科的基本条件的把握。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下旬,布置申报工作;
(二)12月20日之前,各学院将推荐的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一式五份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12月26日之前,科研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负责将申报材料送外校专家初审;
(四) 12月下旬,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专家意见进行终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正式公布获资助的校级重点学科名单。
六、本次校级重点学科按每申报一个交纳500元的评审费(含外审专家评审费)。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桂云,联系电话:0553-5910120。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