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与你们,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力量申报,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课题申报者为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无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教育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二、课题申报者根据《专项课题指南》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专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计划” 2007年度课题指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onsgep.moe.edu.cn)。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中缝装订。
三、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07年2月1日将符合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活页论证6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报送科研处文科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曼玉 蒋小艳
联系电话:5910117
Email: liumanyu@mail.ahnu.edu.cn
2007年1月11日
附件=>项目申报通知具体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