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息来源:科研处[2007]41号文件>
各单位、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教秘〔2007〕45号)的要求和《安徽省级重点学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遴选和建设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对我校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进行验收。请各有关学院和重点学科负责人认真学习以上文件,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撰写验收申报表。现就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对象
我校第二批8个省级重点学科,即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学原理、原子与分子物理、有机化学、生态学、人文地理学等学科。
二、验收的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厅教秘〔2007〕45号文件精神,我校各省级重点学科必须按照《安徽省级重点学科申报表》和《第二批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中填报的相关栏目,就以下内容进行自我评估验收:
(一) 学科建设规划既定任务及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 建设成效、学科发展水平及潜力;
(三) 学科建设管理及运行机制的创新;
(四)学科专项建设经费的使用及其他渠道经费筹措情况。
三、验收方式及要求
(一) 验收方式:
1、填写自查验收申报材料,省教育厅将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接受省教育厅组织的同行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集中汇报答辩。
(二) 几点要求:
1、根据教育厅教秘〔2007〕45号文件精神,认真填写《安徽省级重点学科验收申报表》(理科填申报表附件2、文科填申报表附件3)和《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成效与学科水平考核评估评分表》(附件1)。
2、认真做好重点学科成果展览等工作,积极准备接受省教育厅组织的同行专家来我校进行实地考察和集中汇报答辩。
3、各重点学科必须认真贯彻教育厅教秘〔2007〕45号文件精神,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重点学科负责人对提交的材料内容及统计数据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提供的材料和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符合教秘〔2007〕45号文件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责任自负。
四、报送的材料
(一)《第二批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各一式二份,《安徽省级重点学科验收申报表》各一式六份,《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成效与学科水平考核评估评分表》各一式一份以及以上各表格电子版文件。
(二)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投入(包括省教育厅投入、相关部门、学校投入及学科自筹经费)及使用情况报表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文件),并需学校财务部门盖章确认。
(三)以上材料请于
联系人:刘桂云,联系电话: 5910116,5910120
科 研 处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附:1、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教秘〔2007〕45号)
2、《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成效与学科水平考核评估评分表》(附件1)
3、安徽省级重点学科验收申报表(自然科学类学科)(附件2)
4、安徽省级重点学科验收申报表(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附件3)
附件=>附件1、2.rar
附件=>附件3、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