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出版基金试行条例》的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学校审批,2007年度全校共有17位老师获得出版基金资助。
获得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原则上在文件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出版,其扉页上必须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出版基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the Publication Grants of Anhui Normal University)字样,否则将不予资助。申请人要严格遵守《安徽师范大学出版基金试行条例》,处理好有关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凭出版社出版合同先办理借款,待出版后连同著作(3本)、发票一并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附:2007年度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一览表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出版基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