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教社政【2007】6号文件精神,《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10月18日发。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我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现将教育厅制定的《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