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司法部关于发布<2008 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正在承担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的不得申报;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科技部、中国法学会等中央部委批准的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请从“中国司法科研信息网”(网址:http://www.lawstudy.gov.cn)上直接下载,并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
三、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1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1份、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没有证书或任免文件者,需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
四、所有申请项目材料务必于2008年7月7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曼玉 联系电话:5910117
附件:关于发布《200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
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
附件=>关于发布200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