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科研处[2008]25号文件精神,经科研处审核和专家评审,现将2008年度安徽师范大学重点科研项目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进展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的支持和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外围条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本次立项的项目成果要落实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科技开发类成果要联系好企业或市场进行转化,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不接受论文或研究报告等非实质转化的成果进行结题。人文社科和软科学成果要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企业的支持,最终能为社会有关部门或企业提供决策,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项资助预研时间为1年,经费为1万元,2008年度可使用经费额度为0.5万元,经费的使用统一凭发票到科研处审核报销,不办理个人经费使用卡。学校将在2008年度年终对本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按照要求进展良好的项目继续资助,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学校撤消立项并停止使用项目经费。
请获得项目资助的教师6月25日(星期三)前到科研处签署安徽师范大学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立龙
联系电话:5910119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8年度安徽师范大学重点科研项目清单
2、安徽师范大学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
科 研 处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2008年度安徽师范大学重点科研项目清单.doc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