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科研机构是实现科学研究目标、提高学术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进行科学研究活动的基层平台。为充分发挥我校科研机构在出成果、出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我校实现综合性、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科研机构的管理,学校决定开展本年度校级科研机构申报和补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科研机构
按照《安徽师范大学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07〕11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方案,积极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需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机构申报表》,一式一份。
二、补登记科研机构
为了加强校内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的规范管理,发挥科研机构的学术作用,学校决定对各单位在2007年底以前没有登记的科研机构再次进行补登记,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登记简表》,一式一份。
三、申报资料需盖好依托单位公章后,于6月15日下午5:00之前,由各单位统一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文本发至:E-mail:xuekejsh@mail.ahnu.edu.cn..
四、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桂云,联系电话:5910120。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在学
校科技处网页“重要文件”栏中查阅)
2、安徽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机构申报表
3、安徽师范大学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登记简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科学研究机构申报表.doc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登记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