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配合省教育厅2008年基础教育中心工作,推进基础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推进教育公平,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安徽省教育学会在认真总结2007年征文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改进征文组织与评审办法,于今年3月—10月举办2008年教育征文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文要求
(一)征文主题、内容参考范围和报送要求
这次征文的主题为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
征文的内容:
1、文章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 引用他人的文章应注明出处,不得下载、抄袭他人作品。如有抄袭他人作品的,一经查实,不予评审,并通知作者所在单位。
2、文章标题应准确、精炼;文章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能密切联系实际,特别是能够联系本地、本校、本人的工作实际;有新意,有创见。
3、文章紧扣主题,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严密,数据准确,案例典型,条理清晰,文字通顺。
4、征文不涉及中小学各学科具体教材分析、教学案例等。
(具体参考范围详见附件一)。
(二)征文类别
征文类别包括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教育故事等。
(三)征文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间
1、每位作者报送一篇文章;必须报送纸质文稿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稿。文章内容分类必须按附件一中的分类填写。文章作者须把本通知的附件二作为封面,填写清楚,并订在每份文章的封面上。
2、文章请用A4纸按照以下格式打印:文章标题用宋体三号字打印,正文用仿宋体四号字打印,每页29行,每行35个字。
3、每篇文章应在5千字之内。报送的征文一律不退,请务必自留底稿。
4、每篇征文需交参评费人民币40元。
5、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
省教育学会将于9月下旬完成复审及各项有关工作,10月上旬公布评审结果。
二、关于文章评审
(一)评审机构:评审工作由省、市教育学会学术室负责。
(二)评审办法:
1、省、市教育学会分别成立2008年教育教学征文评审委员会。
2、每篇论文必须有2名专家评审,以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3、评审等级:分类分设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分别占各类文章的7%,不得突破,若质量达不到一等奖要求的,宁缺毋滥。
二等奖分别占各类文章的18%,不得突破。
三等奖分别占各类文章的45%,不得突破。
一、二、三等奖获奖文章占征文总数的70%。其余文章发给参赛证书。
4、省教育学会对各市评选为一等奖的全部文稿,组织专家进行复审;从各市评为二等奖的文稿中抽取20%,三等奖的文稿中抽取10%,组织专家进行复审;抽查复审后对各市评审结果予以确认或进行部分调整。
5、征文评审具体办法(见附件四)
(三)评审结果与证书颁发:评审结果于2008年10月上旬通过安徽教育网公示,公示后颁发获奖证书。
(四)获奖文章宣传:获一等奖的文章征得作者同意后,将汇编成集交出版社正式出版。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