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校科字〔2008〕21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遴选第二批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暂行办法》规定,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和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决定批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等10个学术团队为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等6个学术团队为校级重点扶持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暂行办法》(校科字[2006] 19号)和“安徽师范大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中的有关指标任务进行建设。本批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建设期满验收淘汰制。
二、各优秀创新团队的依托学院对优秀创新团队建设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协助学校实施工作检查。
三、各优秀创新团队要努力发展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整合和优化校内外科研资源,大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进一步提高团队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等重大科研项目、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等方面的水平与能力。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校级优秀创新团队名单和负责人一览表;
2、第二批校级重点扶持创新团队名单和负责人一览表;
科 研 处
二○○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