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科字〔2008〕16号文件精神,本年度学校支持的重点科研项目已到中期检查时间,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和课题进展实际情况做好中期检查工作。无故不按期进行项目进展汇报的将停止后续课题经费使用,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2月25(星期四)前将签署单位意见后的课题中期检查表格一式一份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立龙;王伟 电话:5910119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重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科研处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重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008年度安徽师范大学重点科研项目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