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为广大教师的基金申报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管理的效率,杜绝申报书形式审查中的不规范和错误问题。科研处在对历年申报书形式审查问题认真总结的基础上, 制作了《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请各部门、各单位及项目申报人认真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及《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请人在递交申报书到院系时,须同时递交一份该项目的《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并签字确认。院系科研秘书在接受申请人申报书时,须当面按照《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逐一审查,不符合表格要求的申报书务必退还给申请人修改,如因审查不严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将由相关单位及负责人承担。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查后的《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随申报书一并报送到校科研处。
联系人:王立龙 王伟 电话:5910119
科 研 处
附件=>附件;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