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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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教育厅联合发文(科高【200948号)开展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科技特派员工作对于促进产学研合作,培养我校相关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具有重要意义。经学校研究决定,形成如下意见:

一、     学校政策保障

1、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2、学校将根据选派人员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标准视情况另行确定。

3、被选派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原职务、编制、工资等不变,调资和在职人员同等待遇。特派员经科技企业考核合格,学校视同考核合格。

4、学校将在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对考核优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予以倾斜。

二、     选派程序

1、相关人员报名,填写《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推荐表》。

2、学院组织推荐。

3、学校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三、选派推荐时间

417(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各单位将推荐人员的《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推荐表》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为我省首次,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落实好相关人员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立龙;王伟    电话:5910119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关于开展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         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推荐表

 

                            二○○九年四月十五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2:安徽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推荐表.doc
添加者:王伟  添加日期:2009-04-15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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