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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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

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910号)精神和省社科规划办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检查范围: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检查时间:现在起至109日止。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项目负责人需制订整改措施;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尤其是2007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没有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中止项目协议。

4、阶段性成果情况:中期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获得社会反响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另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

三、检查方法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样表请从安徽社会科学网下载,网址:www.ahshkx.com)。

2、各单位须对本单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认真检查,掌握本单位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        

3、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内容撰写年度检查报告,连同填写的《年度检查表》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于109前报科研处文科科研管理科。

联 系 人:刘曼玉

联系电话:5910117

Email:liumanyu@mail.ahnu.edu.cn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单、在研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清单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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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者:路幸福  添加日期:2009-09-15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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