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文科重点研究基地: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的通知》(教秘〔2009〕350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教育厅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和研究基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认真组织力量做好评估的各项事宜。现将教育厅教秘〔2009〕3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基地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教育厅将按照“总量控制、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替补”的原则,使重点研究基地通过评估实现优胜劣汰,在动态管理中保持重点研究基地的先进性。
二、评估内容
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入情况。
2.承担项目情况。
3.研究成果情况。
4.基地管理情况。
5.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情况。
6.科研体制改革情况。
7.基地负责人情况。
三、评估办法和步骤
评估采取学校自评和教育厅专家现场评估的办法。
第一阶段:学校自评。自评工作时间为2009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请各基地对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的要求自评和打分,并撰写详细的自查报告 。
第二阶段:教育厅专家现场评估。根据各重点研究基地自评情况,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评估。现场评估安排在10-11月。
五、注意事项
1、各基地在对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自评和打分以及撰写自查报告时,涉及的时间跨度应为2004年-2008年,2003年11月-12月发生的数据计入2004年。
2、各基地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基地建设以来的自查报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的自评打分表、基地评估附件。基地评估附件请按照教育厅提供的“重点研究基地评估附件目录”认真准备(包含在附件2中)。
3、时间按排:请各基地于9月10日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1份送交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桂云 联系电话:5910120 13965181378
附件:1、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的通知》(教秘〔2009〕350号)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科研处
2009年7月30日
附件=>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doc
附件=>关于开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