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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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228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2009365号)文件精神,教育部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和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申报推荐的人选必须具备《“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项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截至20091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申报名额和原则

1、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我校的申报名额是2名,文理科各1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申报,每学院限报1项。

2、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要求进行“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于8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学校将于94日前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以及将被遴选出的申报材料上报到省教育厅。

    3、上报到省教育厅的申报材料要一式8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2000兼容格式)。

    4有关文件和电子表格见附件。也可登录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查阅教育部相关文件,有关电子表格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系人:刘桂云   联系电话:5910120   13965181378

    电子邮箱:xuekejsh@mail.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228号)

2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2009365号)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4、“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科研处

2009729


附件=>新世纪优秀人才申报附件.rar
添加者:王伟  添加日期:2009-07-30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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