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09年度的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于
一、统计范围
凡属2009年度我校教师、科研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以及研究生、本科生完成的论文、著作、获奖成果、鉴定成果、授权专利,还有我校主办、参与的学术交流会议等均在统计范围内。与外单位合作研究成果,可列在统计表的后面,并注明成果的产权单位。具体奖励办法和文章级别等请参见科研处网站重要文件栏目中的《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突出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和下载中心栏目里的科研统计相关信息。
二、统计内容
1、论文统计:所有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均在统计之列,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期刊名称、年号、卷(期)号、页码、级别、项目来源(该成果是某项目的产物,项目来源是指资助该项目的基金名称或单位,并注明项目编号,下同)等。被SCI、SCIE 、EI、ISTP、SSCI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为准(由科研处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一检索,并将检索结果向学院反馈、核对)。
2、著作统计:同一部著作只统计一次,由主要责任人登记。统计内容包括著作名称、作者及名次、著作种类、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撰写字数、书号、项目来源等。
3、获奖成果统计: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研究人员及名次、完成单位、获奖类别及等级、主办单位、项目来源等。
4、鉴定成果统计:成果名称、鉴定时间、主持鉴定单位、鉴定结论、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人及名次、项目来源等。
5、专利成果统计:专利成果名称、设计人、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申请日、专利授权日、专利类型、项目来源等。
6、学术交流统计:主办会议,参加会议,学术讲座等具体内容包括学术活动名称、主办单位、活动日期、活动地点、参加人员、发表论文(报告)题目等。
三、时间及程序安排
1、2009.12.1—2009.12.18为系统录入成果时间,逾期成果顺延至下一年办理。请各位教职工利用本人工资号从科研处网站科研管理平台中“年终科研成果登记入口”登录。登录后,选择左侧菜单“科研成果”选择需要录入的成果类别,通过点击右边框架中的“新增”按钮,开始录入各类成果信息。
2、2009.12.19-2009.12.24,各学院集中每份成果原件,对照有关文件,对各类成果认真初审,同时进行网上审核,准备好审核后的各类成果汇总表。
3、2009.12.25-2009.12.31,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集中报送本单位成果原件及审核后的各类成果汇总表(注:报送时成果原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汇总表须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至科研处进行现场验收。
4、2009.1.1-2010.1.7,科研处将最后登记情况反馈学院,并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字确认后报科研处。
5、2009.1.8-2010.1.12,科研处将符合奖励的成果数据报人事处,由人事处、财务处负责年终奖励经费划拨。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时间安排,明确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的审核、报送成果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2、科研处将就科研成果登记的有关重要事项,召开各单位科研秘书培训会,请科研秘书负责做好各单位的教职工的业务咨询工作。
3、成果统计以成果为对象,由第一完成人登记,其他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4、原则上只登记我校作为第一产权单位的成果;我校师生作为第一作者,学校作为第二产权单位的成果也要登记,并在作者信息中明确。
联 系 人:刘曼玉(文科) 王立龙(理科)
联系电话:5910117 5910119
技术支持:王伟 ;联系电话:5910121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