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研处[2009]48号文件
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基金委《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经下达,《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0年度项目指南》)也已发布,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了做好我校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转发给你们(基金结题办理和中期检查工作前期已经另文下达)。请认真执行,并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特别是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教学与科研人员无特殊原因均需进行申报。各单位要重点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不参与申报的人员,在2010年度限额申报的各级各类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不予推荐。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
三、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0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2010年度的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10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四、2009年9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请务必高度注意。
五、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它未作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律要求骑中缝装订)及电子申请书。
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2009年起合并,请依照《2010年度项目指南》中相关要求申请,须提交一式三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括附件材料)及电子申请书(不超过
七、科研处在2009年度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表,起到了良好效果。为减少学院审查的工作量,今年科研处对表格进行了改进继续采用,请各单位及项目申报人认真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及《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项目申请人在递交申报书到院系时,须同时递交一份该项目的形式审查明细表,并签字确认。院系科研秘书在接受申请人申报书时,须当面按照审查明细表逐一审查,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查后的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随申报书一并报送到校科研处。
八、各单位申请项目材料务必于2010年3月4日(星期四)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立龙 彭泽云 联系电话:5910119
附件:
1、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注意事项和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附件1:《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附件=>附件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注意事项和形式审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