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通字[2010]5号)精神,决定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包括2009-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尤其是2007年以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办法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安徽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相关表格参见附件1)。
2、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自查工作,掌握本单位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对项目负责人所填《年度检查表》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认真审核。
3、各项目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并于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谭书龙
电话:5910117
科研处
附件:
1、相关表格
2、《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附件1相关表格.rar
附件=>《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通字[2010]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