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其奖项级别认定办法(试行)》(校科字〔2010〕22号)文件,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相关科研项目进行了审理、讨论和认定(见附表)。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1年2月24日至3月2日)。各单位和个人对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科研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长义 谭书龙
电 话:5910998 5910117
附件:《2010年科研项目认定统计表》
科研处
2011年2月24日
附件=>2010年科研项目认定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