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体育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创造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近日下达《关于评选“十一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的通知》(政字〔2011〕16号),以对“十一五”期间(2006– 2010年)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为做好本次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5—2010年期间国家体育总局正式立项并且完成结项。
2、在结项评审中获得合格或以上等级。
二、申报数量
国家体育总局对我校限报3项。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
2、科研处组织专家从成果质量、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进行初审、遴选,按限定项目数量确定报送的项目成果。
3、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奖课题清单(并排序);每项课题的申报书、结项证书复印件以及研究成果一式六份。
研究成果装订成册,内容包括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和正文。
如果该研究成果已经正式出版或发表,需将出版物版权页、刊物封面、目录用A4纸复印后一并提交。
如果该研究成果获得过其他奖项,需将获奖证明用A4纸复印后一并提交。
四、时间要求
材料报送日期为2011年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书龙
电话:5910117
电子邮箱:tsl770202@126.com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