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2011年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的公告》,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评奖条件和要求,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参评。
一、评奖成果范围
凡过去一年内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旅游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规划类除外)等,均属评奖范围。
二、评奖级别设置
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的评奖,分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三、申报成果要求
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标准:
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
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
3、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材料报送安排
1、参评材料要求。申报人填写《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一式6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提交参评成果一式6份,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一式6份。若申报参评的是咨询方案、调查报告,还必须经过有关方面的科学论证,并提交受益单位的佐证材料,也需提供一式6份。
2、
联系人:谭书龙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邮箱:tsl770202@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
科研处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关于2011年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的公告
根据《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现启动2011年度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凡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旅游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规划类除外)等,均可申报参评。
2、学术成果参评的作者,其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境外作者申报参评,其成果内容必须是探讨中国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或实际工作问题;本国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作者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或本国作者完成的篇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
4、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标准:(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3)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5、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经作者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并附上推荐意见(见申报书)。国家旅游局不接受不经过单位推荐的个人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1度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申报时间为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以材料快递寄出时间(邮戳)为准。
三、申报材料
凡申请参加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者,必须有作者所在单位的推荐,需填写并提交秘书处统一印制的《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及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各一式5份。
四、联系方式
中国旅游研究院科研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邮编:100005
电话:010-85166018,85166004
E-mail:research@cnta.gov.cn
联系人:夏少颜,贾媛媛
国家旅游局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doc
附件=>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