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举办我校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征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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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的通知》(皖教秘〔2011〕106号)及我校《关于印发< 安徽师范大学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学字〔2011〕1号)文件要求,特举办我校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文对象
  我校艺术院系教师,有关教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优秀论文奖
  征文设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学校发给获奖证书、纪念品。并推荐优秀论文参加安徽省、教育部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三、论文要求
  1.论题应围绕本届高等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范围,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求真务实,解决高校艺术教育的有关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2.自觉遵守科研道德,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提倡实验性、应用性的研究。课题研究要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原始数据应保留备查)。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
  4.论文和论文摘要统一用A4纸张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单面打印,一式5份。每篇论文不超过6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600字。
  5.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的标题和正文中请勿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请在论文申报书(附后)上填写作者姓名、单位、论文题目、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并加盖报送单位的公章。
  四、论文报送方法与要求
  1、参加本届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的论文,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
  2、报送论文的数量: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各报送10篇,其他教研单位可结合专业实际情况自由申报。
  3、论文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5日。
  4、论文报送要求:本届高等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09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在公开媒体上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09年9月以后在公开媒体上发表过的论文(报送时须附上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复印件);已参加过第一、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各单位报送论文中甲类论文不少于60%。
  联系人:谭书龙        联系电话:5910117     邮箱:
tsl770202@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doc
添加者:谭书龙  添加日期:2011-09-02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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