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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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人文社科信息网发布《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15号文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后。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227前,项目申报人报送纸质申报书1份、书稿1份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秘书于227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科研处社科管理科。

二、申报程序

1、校内预审。22835,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书稿进行校内预审。对通过校内预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将按省教育厅下达指标额推荐申报。

2、省厅遴选。310前,科研处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省内遴选,推荐6项优秀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三、材料要求

通过校内遴选的申报人须在38日前,报送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4套。《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成果一律A4纸双面打印。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l770202@126.com

联系人:谭书龙       电话:5910117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二○一二年元月十七日

 

 

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2]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7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申报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011年已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2@sinoss.net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 220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5. 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320。各申报单位需在此之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在线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于325前统一送达或邮寄至: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11层,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晓蕾,田晨亮;联系电话:0105858119858556040
  6.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7.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段洪波;联系电话:010-66096625。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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