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中需注意的若干重要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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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仍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国家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处理。

另我校教师参与外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将申报书报科研处备案。

本年度学校将加大对教师申报中学历和学位等材料真实性的审查力度,凡在读未获得学历、学位原件者(包括已答辩,学历、学位公示中)均不得填写获得;为防止超项,课题组成员签字均需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为保证学校申请书通过初审,所有上报项目均需填写《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并经申报人签字确认无误单位领导审核盖章,该表将作为申请人承诺和单位审查的依据。

请各单位加大审查力度,对于申报中出现的上述情况,学校将积极配合国家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审查,并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校科字(201119号】等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2-2-20

 

添加者:王立龙  添加日期:2012-02-21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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