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安徽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10〕1142号)及《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第四季度省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皖知专〔2012〕58号)的具体要求,现就申报2011年第四季度省发明专利资助资金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件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一)专利证书原件及其扉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职务发明单位身份证明文件(由科研处提供)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对于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要求
1、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已获得授权专利的教师,并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的,省不再给予资助。
2、申报材料请于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长义,电话:5910998。
特此通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