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dost.moe.gov.cn/outpart/moduledetail.jsp?id=1558)精神,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就2012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人事关系在我校,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
二、申报名额
按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申报2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将申报要求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师,认真组织单位内部选拔,务必将最优秀、最有竞争力的老师推荐上来,每个单位限报1人。
三、申报方式
由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各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
3.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6月27日,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联 系 人:张顺
联系电话:5910120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