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教育厅《关于2013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此次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基数为35项,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尤其是附件中限项申报的规定,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并请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一、自本年度起,省教育厅自然项目将采取网络办理结题形式,集中办理时间省教育厅将另行通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此次常规项目(非产学研项目)申报,如欲参与申报,请提前办理结题手续,并于8月15日(周三)将结题材料5份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请速与科研处联系备案后登录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ahsr.edu.cn/)注册后按照提示办理。
二、请申报人登录到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ahsr.edu.cn/)下载2012年新版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电子版不需教师本人上传,届时请将纸质和电子申请书报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三、因申报名额限定,请申报重大项目(2种类型)的教师速与科研处联系备案以便提前遴选。请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及中科院等院所联合申报重大项目的教师在与上述单位达成确定合作意向后,速将重大项目简表和申报书的合作单位所在活页盖上对方学校公章(非院系章),未盖对方学校公章仅口头报科研处将视为无效合作,不参与校内遴选,如我校申报数超过1项,则择优遴选1项上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我校可申报2项,也请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四、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的2012在皖高校-宿州区域发展协同创新高层论坛以及在皖高校深化拓展“大别山道路”暨服务老区加快发展推进会上正式签约的项目可参加此次项目申报,省教育厅今年将继续对申报的产学研项目单独切块评审,不占申报指标,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协调好本单位负责的产学研合同认领申报工作,保证本单位教师负责签定的每个产学研合同都能落实申报项目。因时间较紧,请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教师早做准备,及时与合作企业联系,提前将申请书第四项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合作企业所在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盖上企业所在地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签章,第九项第2条的“合作单位的审查意见与保证”栏加盖合作企业签章。(两个盖章页可先单独做活页,盖章后附在申请书内)。并附上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参加产学会议的签约项目名单等佐证材料。
五、按照教育厅申报文件要求,因我校属于省属重点大学,教育厅今年将不对我校开放申报一般项目(产学研项目除外)。但与企事业单位签有合作协议已经落实研究经费和学校自筹经费的项目,可以申报自筹经费项目,获准立项后纳入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因该项目和产学研项目均不占申报指标,申报院系需在申报时提供上年度自筹项目经费落实的文件证明和2013年度拟申报自筹项目的经费落实文件证明,方可申报2013年度的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自筹经费项目不超过2项;并严格把关申报,因院系未按照承诺执行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所在院系承担。
六、申请书第九项第1条中的所在单位审查意见由所在院系提供,科研处审核。第八项2个专家推荐意见也请在电子版本中填写完整的推荐人姓名等信息,以便于函审。本次接受申请后的所有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用户授权和网络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及我校校园网予以公示。为提高我校申报质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申报要求严格组织申报。
七、各类别项目须提交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律要求骑中缝装订)和电子申请书,相关重要附件材料也须电子化。电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审核上传,请教师个人勿上传材料,科研处审核后上报。
八、项目申请材料请于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五点之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立龙(自然科学项目)、吴长义(产学研项目);
电 话:5910119(自然科学项目)、5910998(产学研项目);
Email:wll1979@mail.ahnu.edu.cn,wcygj@mail.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13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附件:关于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