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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规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书稿编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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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项目负责人:
  为保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以下简称“发展报告”)书稿编写质量,按照高水平研究、高标准出版的要求,将“发展报告”打造成学术精品和出版精品,现就规范“发展报告”书稿编写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发展报告”要以服务国家战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数据库建设为支撑,以推进协同创新为手段,通过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与政府实务部门、校内外科研机构、重要行业企业组织等建立战略联盟,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领社会思潮、发展先进文化和服务政府决策具有重要作用的对策性、前瞻性研究成果。
  
二、编写原则
  “发展报告”区别于一般的论文集、年鉴资料汇编和学科(学术)进展报告,它是对某一领域的发展状况、统计数据、研究文献和政策制度等进行深度分析基础上形成的综合性研究报告。报告的编写要体现如下原则:
  1.方向性。报告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凡涉及重大原则问题和敏感问题,必须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术性。报告应力求使读者对所涉重点领域的年度发展现状和动态有宏观、基本了解;同时要针对该领域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聚焦研究,有总结、有分析、有预测,体现理论创新、学术观点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
  3.权威性。报告内容要准确,评价要客观,论述要严谨,对策要可行,力求以调查研究得到的第一手资料作为分析基础,提供具有原创性的真实信息。
  4.安全性。报告既要追求资料的全面和时效,又要慎重择取材料,确保学术安全。涉密不宜公开的数据、内部文件资料等,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5.规范性。报告编写要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不存在知识产权、版权等方面的争议。编写规范见附件1。
  
三、内容结构
  1.报告应包括内容提要、前言(或后记)、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等主要部分。其中“国际问题类”发展报告应有英文内容提要和目录,其它发展报告不做统一要求。
  2.报告正文原则上采取“总—分”式结构,以“全景式”与“主题式”相结合的方式编写,一般要有总报告、专题报告或热点问题报告。根据情况可以附录的形式少量增加政策法规、大事记、统计数据、典型案例、国外动态等其他一种或几种内容。
  3.报告篇幅适宜,包括图表等在内,出版字数一般控制在50万左右。
  
四、出版要求
  1.“发展报告”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封面、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的要求,纳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文库”,由我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出版单位负责编辑出版。其中“区域发展问题”类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问题”类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国际问题”类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文化问题”类和“其它重大问题”类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纳入培育建设的“发展报告”暂不明确出版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2.项目负责人交付出版社的最后书稿应满足“齐、清、定”要求;出版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及时沟通,确保“发展报告”在交齐定稿后三个月内成书发行。出版社联系人及通讯方式见附件2。
  3.“发展报告”由我司统一出版,项目负责人与出版社签署出版合同。
  
  附件:
  
1.“发展报告”编写规范
  2.出版社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添加者:谭书龙  添加日期:2012-08-27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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