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以来,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术道德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校科字〔2012〕4号)的有关要求,积极认真的开展了学术道德建设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学术道德建设年”总结工作。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术道德建设年”总结的重要意义,认真梳理总结,固化建设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对进一步做好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总结要结合实际,内容条理清晰,重点总结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切忌空话、套话,文字不超过1000字,要求图文并茂,图片不少于5张。
3、各部门、各单位在
科 研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