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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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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民族问题研究,不断提高民族问题研究水平,更好地为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设置、申报时间详见《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目前承担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各类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课题应在20131231日前完成。

  四、申报者要按要求如实填写《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原则上统一负责本省(区、市、兵团)民委系统的课题申报工作;各民族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原则上可以个人申报。

  六、各单位或个人需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份,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13224日之前报国家民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胡凤宝  张世保

  联系电话:010-665082116650820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国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邮    编:100800

  电子邮箱:gjmwkyc@yahoo.cn

附件: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3年1月9

添加者:谭书龙  添加日期:2013-01-09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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