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我省产学研合作,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征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13]160号)文件,鉴于近年来我校科技成果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案例逐渐增多,为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我校科技服务显示度,为地方建设贡献力量。现向全校征集优秀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科技成果完成时间以2013年2月以前为宜,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产业化条件成熟及经济效益显著的成果,包括各类专利技术、项目成果、工程技术或设备、信息(软件)系统等。
2、2012年以前已经报送且无改进的可不再上报,有改进的按新成果上报。
3、学校鼓励教师将有联系的分散的成果集成后,以大成果的形式报送,以便有利于成果转化。
二、推荐数量
各理科院系科技成果上报数量不能少于10项,其中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上报数量不能少于15项,其他单位或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上报。
三、报送方式
1、各类产学研对接会及网络是宣传和转让科技成果的主要渠道,是展示学校科技实力的平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宣传推介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项目成果,安排教师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科技成果登记》一式一份,并附高清图片或表格(很重要)。
2、2013年3月15日(周五)前由科研秘书将《成果登记表》及附件报送科研处科技服务部,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bandit233@163.com。
联系人:沈炎 联系电话:5910998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