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征集我校可转化科技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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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我省产学研合作,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征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13]160号)文件,鉴于近年来我校科技成果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案例逐渐增多,为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我校科技服务显示度,为地方建设贡献力量。现向全校征集优秀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科技成果完成时间以20132月以前为宜,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产业化条件成熟及经济效益显著的成果,包括各类专利技术、项目成果、工程技术或设备、信息(软件)系统等。

22012年以前已经报送且无改进的可不再上报,有改进的按新成果上报。

3、学校鼓励教师将有联系的分散的成果集成后,以大成果的形式报送,以便有利于成果转化。

二、推荐数量

各理科院系科技成果上报数量不能少于10项,其中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上报数量不能少于15项,其他单位或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上报。

三、报送方式

1、各类产学研对接会及网络是宣传和转让科技成果的主要渠道,是展示学校科技实力的平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宣传推介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项目成果,安排教师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科技成果登记》一式一份,并附高清图片或表格(很重要)。

22013315日(周五)前由科研秘书将《成果登记表》及附件报送科研处科技服务部,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bandit233@163.com

联系人:沈炎      联系电话:5910998

 安徽师范大学可转化成果登记表.doc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添加者:沈炎  添加日期:2013-03-05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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