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重点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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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的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3年度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教师,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如是中级职称,需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后者不属于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项目范围而属于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范围。

    二、材料报送

1512前申报人完成项目申请评审书,将1份项目申请评审书报送给所在部门、单位科研秘书,相关部门、单位科研科研秘书审查汇总后将项目申请评审书、汇总清单及电子版集中报送科研处。

2515-17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审查后,返还给申报人进行修订。

3520,相关部门、学院科研秘书将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汇总清单1份(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盖)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注意事项

1、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2、跨地区跨学校的学者合作申请资助的项目,由参加的学者自行协商,制定工作计划,并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学术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提出申请。

 

联系人:谭书龙   联系电话:5910117 

邮箱:tsl770202@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重点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2 2013年度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添加者:谭书龙  添加日期:2013-04-18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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