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请相关单位通知到期的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教师,按照下面要求完成项目验收材料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 项目验证书
2. 项目计划任务书
3. 产品检测报告或论文查新报告(校内相关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或图书馆查新报告均可,加盖公章)
4. 主要支出费用发票复印件(已报销的到财务处复印,此项要求主要是查验支出费用是否符合预算、是否与决算相符)
5. 主要成果复印件(论文、专利证书、咨询报告、产品标准等,软课题必须要有完整的咨询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由科研秘书于7月12日(星期五)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吴长义 汪小丽 电话:5910119
特此通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