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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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达《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3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做好所在单位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申报动员与组织工作,学校有关申报工作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谭书龙  联系电话:5910117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13年6月4日起组织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http://www.npopss-cn.gov.cn)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nies.net.cn)下载。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3年6月4日起至7月25日止。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的科研主管机构)、教育部各司局办公室、部直属高等学校科研处(社科处)和国家级教育科研机构科研管理部门务必认真负责,做好课题申报汇总表制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完整,于2013年7月2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003307,62003471;电子邮箱:jks.qgb@nies.net.cn;邮政编码: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其他要求与去年相同,请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  
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3:  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4:  2013年课题申报组织办法.doc  
5: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其他类别课题).doc  

添加者:谭书龙  添加日期:2013-06-21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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