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校科字[2010]10号文件《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为做好2013年校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到期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一)项目资助范围
创新基金主要资助应用技术研发、经济社会发展对策研究、文化创意作品创作等方面,重点资助或培育有重要应用前景的产业化项目。申报项目应围绕安徽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技术(含物联网和高端软件)、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化工与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等领域进行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的申请人须是安徽师范大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在任职期内能完成科研项目。
2.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科研道德与敬业精神,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完成校级以上项目的经历。
3.项目组应有一个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团队成员应有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应用研发项目周期原则不超过2年,对策研究项目周期原则不超过1年。资助力度参照往年,对具备可以产业化的项目或经过培育可以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将加大资助力度。各学院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排序,并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科研处;机关党委所属的各部门申请人的申请书统一报送至机关工作处审查,并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科研处。
2.申请书必须用WORD录入,A4纸双面打印,骑中缝装订。相关表格见附件。
3.已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且该协议合作内容能够支撑项目申报,在同等条件下所申报项目优先资助。
4.所申报项目不能与在研更高级别的项目相同或实质相同。
二、到期创新项目结题工作
1.2012年有7个项目,2011年度有24个项目,2010年度有1个项目到期应结题(详见附件),请以上项目负责人在对照项目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的基础上,按照结题要求,认真梳理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并附上研究成果,经院系审核盖章后报科研处,不能按期办理结题手续的需提出延期申请,并经院系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审批备案。
2.科研处将于12月份组织召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评审会,每个项目给予汇报答辩8-10分钟。其中结项成果形式要求如下:
科技开发类或文化创意项目成果要提交产品(含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版权、标准、专有技术等);或获得企业委托项目;或获得企业可接受的成果。不得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形式作为结题成果。经济社会发展对策研究成果要提交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企业的采纳证明,能为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三、材料报送数量、时间及联系人
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材料电子版(要与纸质材料一致),于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科研处科技服务部。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以及相关材料于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炎 姚莉莉 5910998 5910195
邮箱:156469494@qq.com
科研处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