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2013年度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以前(包括2012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相关要求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并将本年度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复印件附后。有重要事项变更的,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以上表格见附件包。
2、各单位要对项目负责人所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1月28日前将《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及阶段性成果复印件各2份报送至科研处,并将对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ishuai07@163.com。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检查,掌握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对项目研究进展缓慢和没有阶段性成果的,要及时进行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的,要进行认真整改。
2、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检查表》。未按时提交的,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不提交的,将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联系人:戴忠朝 电话:5910117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
4、安徽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