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皖艺规办【2014】3号文件要求,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3年度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相关要求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并将2013年度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复印件附后。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各单位要对项目负责人所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3月21日前将年度检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具体材料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附阶段性成果复印件)纸质版1式4份。
(2)如有变更,须报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纸质版1式4份。
(3)年度检查材料对应电子版。
联系人:戴忠朝 杜凤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2013年1月修订)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13年1月修订)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